关于搜了网用户实名认证的通告

尊敬的搜了网会员:

      为贯彻落实我国《电子商务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防范网站及站内会员的经营风险,特作出如下通知:

      1、即日起针对所有未进行实名认证的搜了网会员,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上传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,未上传者我网站将根据实际情况,对其所发布的产品等信息可能采取加黑删除等措施,具体实施方式以我网站实际展示效果为准。

      2、被加黑删除信息的会员,如需申请恢复网站页面,可重新登录并在用户后台进行企业实名认证,待搜了网审核通过后,将重新展示其所发布的产品等信息。

      3、认证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通过在线留言或拨打400-888-5105咨询反馈,感谢您的配合和理解!

      附相关法条:《电子商务法》第十二条: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,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,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。第十五条: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,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、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、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,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。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。 

深圳市搜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